CB 1384-2005 舰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规范
标准名称: | 舰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规范 |
英文名称: | Specification for air cooler of ship diesel engines |
中标分类: | 船舶 >> 船用主辅机 >> 舱室辅机 |
ICS分类: |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>> 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 >> 船用通风、空气调节和供热系统 |
发布部门: |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|
发布日期: | 2005-12-12 |
实施日期: | 2006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|
提出单位: |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|
归口单位: |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、营口船舶辅机厂、湖北登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、南通吉达热工机械有限公司 |
起草人: | 李军、刘士文、仲崇欣、徐敬辉、汤健 |
出版日期: | 2006-05-01 |
页数: | 10页 |
本规范规定了舰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(以下简称空冷器)的要求、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。
本规范适用于水侧设计压力不大于0.SMPa、进口设计温度为32℃,空气侧设计压力不大于0.35MPa、设计温度不高于270℃,冷却介质为海水、被冷却介质为增压空气的空冷器的设计、制造和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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